最新消息

110年度個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19.2萬元,多口之家省很多

2022/5/2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2萬元,較109年度18.2萬元增加1萬元,納稅義務人於今(111)年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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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而將餘存之貨物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視為銷售貨物,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2022/5/2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所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或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後,餘存之貨物已不再銷售,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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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而免辦暫繳之營利事業,於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勿將

2022/5/2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曾發生某營利事業因疫情影響依財政部109年7月31日發布解釋令免辦理109年度營所稅暫繳,於辦理10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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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開立統一發票之其他收入,仍應列帳申報營所稅

2022/5/19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所獲得的收入,若與銷售貨物或勞務無關者,雖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徵營業稅,但仍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將取得的收入以「其他收入」列帳,其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亦可一併列報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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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加徵方式調降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至10%

2022/5/1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將滯納金之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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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暫時停業,仍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022/5/16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又到5月報稅季,提醒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否則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應納稅額者,將會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依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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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購置快篩試劑供員工篩檢,相關支出得以費用申報,免計入員工所得

2022/5/12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應我國近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營利事業為維持企業正常運作,對有染疫風險員工提供篩檢所為之支出,屬本業及附屬業務範圍內支出,無論是由營利事業購置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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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因符合政府獎勵項目取得補助款,莫漏報相關收入

2022/5/1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政府為推動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積極對各項文創活動提供經費補助,營利事業若符合獎勵項目而取得政府補助款,應於取得年度列報該筆收入,如漏報該補助款收入,將遭補稅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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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110年度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記得併入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因漏報所得

2022/5/1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如被查獲110年度漏開統一發票,於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要併入申報,以免因漏報所得遭處罰。
該局指出,營業稅為每2個月申報1次,而其所涉及的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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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擴大書審申報之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營業收入淨額減少達30%者,純益率打8折

2022/5/9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或108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標準,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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