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營利事業應於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繳納並申報暫繳稅額

2022/8/2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且在中華民國有固定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於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繳納並申報暫繳稅款。
該局解釋,依據所得稅法第67條,「暫繳稅額」係指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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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衝擊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

2022/8/17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於今(111)年9月1日開始,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為減輕營利事業繳稅資金壓力,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111年度營所稅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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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應付未付款項,應於請求權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

2022/8/1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之營利事業,應留意會計年度終了時尚未給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倘有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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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費超過限額部分應轉列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2022/8/1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一般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2,400元為限,免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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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開立之電子發票如誤用字軌號碼,無法收回作廢重開,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者可免罰

2022/8/12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如誤用字軌號碼,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於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可免予處罰。該局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字軌號碼為開立統一發票之應行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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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自111年10月20日起將全面調整「簡易電子認證」密碼強度確保資訊安全

2022/8/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強化網路申報作業資安防護機制,避免因密碼強度不足增加密碼被盜用之資安風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調整「簡易電子認證」密碼強化措施,第一階段自111年5月1日起針對納稅義務人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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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於1年內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應處以停止營業處分

2022/8/10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另依同法第52條及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營業人停止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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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進貨退出或折讓收回之稅額應於當期之進項稅額中扣減

2022/8/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之營業稅額,應於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之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之。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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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貸出資金收取利息偏低,應調減利息支出或設算利息收入

2022/8/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不予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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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貸取得之利息所得,應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

2022/8/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間資金調度使用之借貸,如有收取利息,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給付人不需辦理扣繳申報,但受領人仍應依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若未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追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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