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將供銷售之貨物轉作為酬勞員工之中秋節禮品,應注意開立統一發票之相關規定
2021/9/6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秋節將屆,營業人將供銷售之貨物轉作為酬勞員工禮品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係視為銷售貨物,應檢視有無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更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秋節將屆,營業人將供銷售之貨物轉作為酬勞員工禮品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係視為銷售貨物,應檢視有無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申報,如按時申報,國稅局的稅捐核課期間為5年,但如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
更多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自今(1)日開始至110年9月30日止(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比照推算),為期1個月。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者,得...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達成優化產業結構及智慧升級轉型並鼓勵多元創新應用,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投資於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機械,或...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國內營利事業從事跨國投資佈局或交易乃為國際潮流趨勢,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
更多 »
財政部援例蒐集網路交易金流課稅資料並無大查稅之說明
今(24)日媒體報導「大查稅!網路交易無處逃『高頻存入』銀行帳號全都查」,因與實際情形有出入,為避免民眾誤解,財政部特予說明。
財政部表示,為掌...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比照推算),營利事業除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者外,應依同法第67條規定,計算暫繳稅額自行...
更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健全房地產市場,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下稱房地合一稅2.0)於今(110)年4月28日公布,同年7月1日施行。另為配合房地合一稅2.0上路,於同年6月30...
更多 »
營業人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均屬...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於110年9月1日開始,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為減輕營利事業繳稅資金壓力,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